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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禹公司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管控 工作的通知
2021-10-27 08:47:15  点击数: 458
新禹公司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管控
工作的通知
 
      各部门、项目部:
      近期,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,已经波及多个省市,特别是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、新城区,阿拉善盟额济纳旗、阿拉善左旗,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等地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,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,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。为全面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常态化防控策略,进一步做好新禹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     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防控责任。公司要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,由支部副书记智明同志统一指挥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各部室与项目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,要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。
      二、做好防控工作,落实防控措施。工作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,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。机关人员上下班要积极配合体温检测、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,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;项目部要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,凡进入工地人员,均需提供健康码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。
      三、加强管控,严格防范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,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自治区党委、市委、河灌中心党组及工地属地、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,坚决做到不聚集、不聚餐、不去人员相对密集场所、非必要不外出。同时要做到不隐瞒病情,不瞒报行程,不信谣,不传谣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,公司一经发现拒不配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      四、强化宣传,提高认识。公司要充分利用公众号、微信、QQ、短信等线上平台,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及河灌中心党组相关文件精神。全体职工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,如有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,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嘎查村)或公司报告(不得超过12小时),并积极配合属地相关单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。请已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且已满6个月的职工,有序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,共筑全民免疫屏障。
特此通知。
 
 
内蒙古新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26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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